我集团公司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
2013/11/18
近日,在刚刚结束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表彰大会“上,我集团公司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
多年来,集团公司在继承发扬以情聚力、文化兴企的道路上,深化企业文化理念和管理手段。把企业对员工的关爱辐射到更多更广的层面,在员工中积极构建情感血脉的联系与和建设谐温暖的精神家园。充分激发了员工的奉献热情,提高了员工的生活水平,坚定了员工对企业的信心,丰富了员工的精神文化需求。独特的文化理念在提升公司管理创新的同时,也让企业实现了跨越式的长足发展。
为全面构建和谐文明社会,进一步提升江苏省企业精神文化层次,江苏省文明委于去年年底针对全省企业展开“2012年度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市文明办初审、省精神文明委专家现场复审等程序,集团公司最终以其独具创新的企业“家”文化管理,成功从全省众多参与评选的优秀企业中脱颖而出,成为“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这充分说明了大峘集团在构建企业精神文明氛围和企业文化建设中成果显著,也充分印证了大峘企业“家”文化对于中国式企业管理手段的探索与发扬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
在获悉集团获此殊荣后,11月18日,集团公司董事长卢显忠召开全体员工大会,感谢同志们为企业的卓越发展做出的贡献,鼓励同志们向着更高的目标不断奋斗,并在会上全部全体员工加发一月工资。

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表彰大会现场
集团公司获得的省级文明单位奖牌
集团公司获得的省级文明单位证书
集团公司召开大会感谢员工们的努力并宣布加发一个月工资
通讯员:初晨 摄影:初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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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应届毕业生来公司实地参观